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汪鋆(硯山.約四十三歲)刻〔汪鋆鑒藏石墨〕長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讓翁刻印之未刻款者,福厂為書徵社兄識之。】/1858±2 /之16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16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汪鋆(硯山.約四十三歲)刻〔硯山鑒藏石墨〕長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汪硯山所用印太半為攘翁所刻,見讓之印稿,未刻款者亦多,此其一也。福厂特為審定而補識之,後之覽者無或疑焉。】/1858±2 /之1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17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汪鋆(硯山.約四十三歲)刻〔汪鋆字硯山又字汪度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熙載所作,極作絕思,汪度寶之。】/1858±2 /之18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18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蓋平姚氏〕橢圓朱文印。邊款為【仲海仁兄法家正,弟熙載。】/1858±/之19 真微書屋註:吳讓之於咸豐戊午年前後,移居泰州,時客姚正鏞(仲海)家,為其刻印頗多。此印應是此時左右所刻。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19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姚仲海〕正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仲海仁兄屬,弟熙載。】/1858±/之20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0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蓋平姚正鏞仲海鑒藏經籍金石文字書畫章〕十八字正方白文印。/1858±/之2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1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私印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仲海仁兄名印,弟熙載刻。】/1858±/之2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2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印信〕正方陰陽印。邊款為【仲海名印,熙載作。】/1858±/之2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3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臣正鏞〕正方陰陽印。邊款為【仲聲名印,熙載。】/1858±/之2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4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/1858±/之2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5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〕長方加框白文印。/1858±/之26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6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寫生〕正方朱文印。/1858±/之2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7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書畫〕正方朱文印。/1858±/之28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8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書畫〕正方朱文印。/1858±/之29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29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畫印〕正方朱文印。/1858±/之30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8年之030則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