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高邕(邕之.卅七歲)刻〔今朝苦行頭陀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丙戌華朝後一日,為邕之司馬刻第二十一印,倉碩記。】/之3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1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高邕(邕之.卅七歲)刻〔仁和高邕章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光緒丙戌上巳月大雨,倉碩吳俊。】/之3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2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高邕(邕之.卅七歲)刻〔邕之無恙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邕老屬仿泥封,丙戌三月,倉碩。】/之3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3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高邕(邕之.卅七歲)刻〔悔盦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邊款為【苦銕為邕老作,時丙戌。】原印今藏於浙江省博物館,壽山石。/之3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4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蒲華(作英.五十三歲)刻〔蒲作英〕長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大橫篆;;丙戌改刻,苦銕。】/之3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5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湯紀尚刻〔湯紀尚印〕正方回讀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伯述先生索刻,丙戌春,吳俊。】/之36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6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鄭文烺刻〔鄭子文烺之印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丙戌長夏,倉石揮汗。】/之3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7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潘志萬(碩庭)刻〔志萬之印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笏盦屬仿漢鑄印,丙戌六月,昌石揮汗。】/之38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8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刻〔則藐之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則藐之。丙戌八月杪,刻于缶廬,倉碩記。】原印今藏於浙江省博物館,青田石。/之39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39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周慶雲(夢坡.廿三歲)刻〔慶雲私印〕正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伯雲仁兄以漢唐鏡拓本持贈,屬刻此石,丙戌秋,倉石吳俊記于缶廬。】/之40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40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金爾珍(吉石.四十七歲)刻〔庚子吉石〕正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丙戌冬十一月,為吉石先生刻于滬瀆,倉石吳俊。】/之4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41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子芹刻〔子芹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儗漢銀(印)法,時丙戌,昌石吳俊并記。奪印字。】/之4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42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任頤(伯年.四十七歲)刻〔畫奴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伯年先生畫得奇趣,求者踵接,無片刻暇,改號畫奴,善自此也。苦銕銘之曰:畫水風雷起,畫石變相鬼。人或非之,而畫奴不恥。惜哉!世無蕭穎士。光緒丙戌冬十一月,薄游滬上。】/之4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43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綬甫刻〔臣炳泰印〕正方回讀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綬甫先生正篆,丙戌九月,倉石吳俊。】/之4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44則相同。
吳昌碩(缶廬).四十三歲/為陶濬宣(文沖.四十歲後)刻〔文沖四十以後作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□□先生有□□索刻,丙戌,吳俊。】/之4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6年之045則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