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長方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1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正方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2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扁方加框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3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長方白文界格印。/1859±1 /之6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4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5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6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6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私印〕正方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7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仲海小印〕正方細朱文印。/1859±1 /之68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8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姚正聲中海印〕正方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69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69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蓋平〕橢圓朱文印。/1859±1 /之70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70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7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71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正鏞〕長方白文界格印。/1859±1 /之7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72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蓋州姚正鏞印〕正方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7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73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蓋平姚氏〕正方朱文印。/1859±1 /之7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74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姚正鏞(仲海)刻〔蓋平姚正鏞審定〕正方白文印。/1859±1 /之7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75則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