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士陵(牧甫).約四十歲/為俞旦(伯惠.約廿八歲)刻〔伯惠廿八歲後作〕長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伯惠屬,牧甫作。】/1888±/之9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1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俞旦(伯惠.廿八歲)刻〔俞旦—龍虎圖像—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伯惠少尉屬,士陵,戊子中秋。】/之9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2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潘儀增(伯澂)刻〔閩粵世家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伯澂仁兄正之,戊子暮秋,士陵製。】/之9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3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俞旦(伯惠.廿八歲)刻〔詩竟〕正方白文界格印。邊款為【龍泓印存有詩境二字一印,款署松屋契友。伯惠愛其古雅,屬陵效作,然非陵所好,刻此以遂其願,其似敬叟、似漢鑿,伯惠明眼,必有以辨。戊子十一月,黃士陵。】/之9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4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譚崇徽(遯翁)刻〔譚崇徽印〕正方回讀白文印。邊款為【著雍困敦元月,奉遯園水部正,陵。】/之9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5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潘寶璜(菽堂)刻〔潘寶璜印〕正方回讀滿白文印。邊款為【椒堂山長屬仿漢印,黃士陵作。】/之96 真微書屋註:「璜」字應從{左金右黃}。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6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潘寶璜(菽堂)刻〔菽堂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用衝刀法仿古銅印,就菽堂先生教,戊子陽月,陵。】/之9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7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吳國章刻〔吳國章印〕正方逆讀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光緒戊子秋七月,牧甫篆刻。】/之98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8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吳國章刻〔吳文伯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文伯仁兄莞存,即以志別,士陵作于羊石。】/之99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9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俞旦(伯惠.廿八歲)刻〔臣旦印信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著雍困敦季秋,穆甫。】/之100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100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王同愈(勝之.卅四歲)刻〔王同愈印〕正方回讀白文印。本印與〔王季孺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著雍困敦陬月鐫就,勝之學長先生教,陵。】/之101 真微書屋註:一九九八年三月,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,此其一也。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101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王同愈(勝之.卅四歲)刻〔王季孺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仿趙撝叔,穆甫。】/之102 真微書屋註:一九九八年三月,真微書屋手拓黃牧甫印章百餘方,此其一也。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102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俞旦(伯惠.廿八歲)刻〔曾在寄齋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戊子夏,寄齋主人屬,牧甫。】/之10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103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俞旦(伯惠.廿八歲)刻〔俞伯惠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本印與〔臣旦印信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伯惠少尉屬,黃士陵。】/之10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104則相同。
張白于(疏學詞人)/編輯沈祥龍刻印成《紉佩齋集印譜》一書。本書概要:四冊。張白于(疏學詞人)等輯。/之105 真微書屋註:按《印譜知見傳本書目》載《紉佩齋印譜》一譜云:「不分卷.沈祥龍約齋刻印.鈐印四冊本」。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105則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