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一切惟心造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仲陶世二兄屬,熙載。】/1859±1 /之3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1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岑鎔之印〕扁方白文印。本印與〔銅士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仲陶名印,熙載刻。】/1859±1 /之3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2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銅士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仲陶又字銅士,熙載刻。】/1859±1 /之3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3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岑鎔之印〕正方白文印。本印與〔仲陶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仲陶名印,熙載刻。】/1859±1 /之3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4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仲陶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讓之。】/1859±1 /之3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5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岑鎔私印〕正方白文印。本印與〔銅士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熙載。】/1859±1 /之36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6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銅士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讓之。】/1859±1 /之3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7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臣鎔之印〕長方白文印。本印與〔銅士〕長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熙載。】/1859±1 /之38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8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銅士〕長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讓之。】/1859±1 /之39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39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刻〔己未〕長方朱文印。/1859±/之40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40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刻〔己未〕長方朱文印。/1859±/之41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41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晉唐鏡館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仲陶前得真子飛霜鏡,面質阮文達公,公攷定為戴安道物,確鑿無疑。戊午又得一鏡,背有貞觀年鑄四字,因以晉唐鏡名館,屬余刻印,喜也。己未人日,讓之時年六十有一。】/之42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42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六十一歲/為汪鋆(硯山.四十四歲)刻〔丹青不知老將至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硯山伐于丹青,冉冉將老,用工部語作印,慨可知矣,誰問老夫為同病,己未人日,讓翁記。】/之4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43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甘泉岑鎔仲陶氏收藏金石書畫之印記〕十六字正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銅士世二兄屬刻,時咸豐九年正月十一日,讓之吳熙載。】/之44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44則相同。
吳熙載(讓之).約六十一歲/為岑鎔(仲陶)刻〔甘泉岑鎔字仲陶亦字銅士章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仲陶世二兄屬刻,熙載。】/1859±/之45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59年之045則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