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61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約卅六歲/為調翁刻〔浦西寓隱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調老避兵滬浦時以此自號,屬作印,上虞金罍野逸徐三庚記。】/1861±/之40
真微書屋註:避兵滬浦,時約在太平軍之亂。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1年之040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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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1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六歲/為調翁刻〔海角畸人〕扁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徐三庚為調老寓浦滬時作,辛酉十月。】/之41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1年之04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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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1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六歲/為調翁刻〔無長物齋〕正方朱文界格印。邊款為【香山詩:只緣無長物,始得作閒人。庚申夏,調翁盡失所藏書畫古翫,寓舍自題此額,索為作印,辛酉十月十二日,徐三庚識。】/之42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1年之042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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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2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七歲/為王引孫(小竹)刻〔王引孫印〕正方回讀白文界格印。本印與〔跛道人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上虞徐三庚為小竹先生製,即希審定,同治紀元春王月。】/之29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2年之029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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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2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七歲/為王引孫(小竹)刻〔跛道人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金罍野逸作于滬上寓齋。】/之30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2年之030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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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事 | | |
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治安刻〔治安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癸亥春王月二十日,觀完白印冊,適治安仁兄來訪,屬為檢此,率爾應命,三庚。】/之42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2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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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戴以恆(用柏.卅八歲)刻〔譙國〕長方白文界格印。邊款為【同治二年三月二十五日,袁椒孫以此石持贈用伯仁兄,屬徐三庚仿漢人鑄銅印。】/之43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3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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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張熊(子祥.六十一歲)刻〔張子祥六十以後之作〕正方細朱文印。邊款為【子祥仁丈鑒之,徐三庚製,同治二年六月四日記于滬上。】/之44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4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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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子安刻〔子安〕長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癸亥六月,子安道兄為余作便面,刻此奉謝,辛穀。】/之45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5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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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雷浚(甘谿.五十歲)刻〔甘谿〕長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同治二年七月之吉,詵郭製于滬濱。】/之46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6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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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調翁刻〔四餘讀書室〕扁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董遇三餘讀書,朱高安相國益以公餘為四,今調翁易以老者生之餘,亦見其耄而好學矣。同治二年七月廿八日,上虞徐三庚客春申浦城記。】/之47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7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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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袁馨(公遠)刻〔馨〕長方細朱文印。邊款為【椒孫仁兄鑒之,上虞徐三庚擬古,癸亥中秋。】/之48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8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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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任淇(竹君)刻〔竹君畫記〕長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同治二年八月廿五日,與竹君任丈同客滬上製此,詵郭三庚記。】/之49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49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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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3 | 印 | 徐三庚(褎海).卅八歲/為孫◎{上喜下心}(歡伯)刻〔二十餘年成一夢此身雖在堪驚〕十三字正方朱文印。本印與〔孫◎{上喜下心}之印〕正方白文印為二面印。邊款為【癸亥十一月廿又五日,擬六朝朱文,于春申浦寓齋,為歡伯老棣鑒,徐三庚記。】/之50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63年之050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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