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28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四十八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高學淇印〕正方回讀白文印。本印與〔茗卿〕正方朱文寬邊印為對印。邊款為【戊子春三月,次閑作。】/之23
真微書屋註:《西泠八家印選》註:青田石。又,《次閑篆刻高氏印存》所載此印邊款已是殘石,只存【□□春三月,□閑作。】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28年之023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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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8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四十八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茗卿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次閑擬秦人印。】/之24
真微書屋註:《西泠八家印選》註:青田石。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28年之024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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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9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四十九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高學淇印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己丑八月,次閑。】/之15
真微書屋註:《西泠八家印選》註:壽山石。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29年之015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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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9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四十九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茗卿八分〕正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次閑篆,己丑八月朔。】/之16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29年之016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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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30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五十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菉仲金石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邊款為【庚寅九月,次閑。】/之10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30年之010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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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3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三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高頌禾稿山〕扁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次閑為稿山仿穆倩老人,癸卯十月。】/之11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3年之01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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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3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三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鶴守齋〕長方加框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癸卯四月,次閑。】/之19
真微書屋註:《西泠八家印選》註:青田石。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3年之019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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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3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三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菉仲又字粟菴〕正方加框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癸卯五月,次閑。】/之20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3年之020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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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3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三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閩中我舊過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此高達夫句也。菉仲曾游閩中,拈句屬刻,為仿漢印。癸卯冬十一月望,次閑并記。】/之21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3年之02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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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6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六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山陰高頌禾粟菴之印〕正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道光丙午六月,次閑。】/之9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6年之009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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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7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七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僊誕之日佛誕月我生迺在僊佛間〕十四字正方白文界格印。邊款為【菉仲二兄誕期同回道人,其前六日又為釋迦生日,因掇合成句,屬篆諸石,余并為之記。道光丁未四月十有四日,次閑趙之琛。】/之7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7年之007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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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7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七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頌禾字稑仲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次閑刻意摹古之作,丁未二月十有三日。】/之11
真微書屋註:《西泠八家印選》註:青田石。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7年之01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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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8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八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暮年三絕重揚州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稑仲高子工詩善書兼習六法,它日卓然成家,當不減廣文之譽。戊申三月,有維揚之行,製印以贈。次閑。】/之5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8年之005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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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9 | 主 | 趙之琛(次閑).六十九歲/為高頌禾(茗卿)刻〔竹西行館〕正方朱文寬邊印。邊款為【高兄稑仲之宦邗江,次閑作此贈別,己酉又四月。】/之11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49年之01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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