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33 | 生 | 翁方綱(覃谿).一歲/一八一八年卒。直隸(今北京市)人。字正三,一字忠敘,號覃溪、覃谿,晚號蘇齋。齋堂為蘇米齋、石墨樓。官至內閣大學士。精賞鑒,尤善考証。題跋碑帖,動盈卷帙。書學顏真卿、歐陽詢、蘇軾。清包世臣《藝舟雙楫》頗病其不解筆法。然其真書工整厚實,大似唐人寫經,其樸靜之境,亦非劉石庵所能到。/之7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33年之007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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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52 | 試 | 翁方綱(覃谿).二十歲/乾隆壬申進士,官至內閣學士,左遷鴻臚寺卿,重宴瓊林加二品銜。/之19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52年之019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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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76 | 主 | 黃易(小松).卅三歲/為翁方綱(覃谿.四十四歲)刻〔覃谿鑑藏〕長方朱文印。邊款為【汪雪礓有宋雕歐陽公集,屬易製鑒藏印印之。覃溪先生得宋刻蘇詩,命易作此,亦將施於冊首。宋板書傳世已不多,易幸見數種,而拙印竟附歐蘇集以傳,味古有緣,不勝欣快。乾隆丙申仲冬,黃易記于上谷。】原印今藏於上海博物館。/之21
真微書屋註:《西泠八家印選》註:青田石。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76年之02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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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77 | 主 | 黃易(小松).卅四歲/為翁方綱(覃谿.四十五歲)刻〔蘇米齋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覃溪先生正訛,丁酉八月七日,杭人黃易。】原印今藏於杭州西泠印社。/之14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77年之014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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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78 | 論 | 翁方綱(覃谿).四十六歲/撰寫〈續三十五舉翁序〉一文,出於顧湘《續三十五舉(乙巳更定本)》。本文全長計一二二字,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一四一字。/之17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78年之017則相同。 | 本文下載..☉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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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81 | 論 | 翁方綱(覃谿).四十九歲/撰寫〈再續三十五舉翁跋〉一文。本文全長計五四字,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六六字。/之6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81年之006則相同。 | 本文下載..☉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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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81 | 論 | 翁方綱(覃谿).四十九歲/撰寫〈續三十五舉翁跋〉一文,出於顧湘《續三十五舉(乙巳更定本)》。本文全長計三六字,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四五字。/之7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81年之007則相同。 | 本文下載..☉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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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0 | 官 | | |
1799 | 論 | 翁方綱(覃谿).六十七歲/撰寫〈《銅鼓書堂藏印》序〉一文。本文全長計三三○字,加註句讀標點後共計長三八四字。/之15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799年之015則相同。 | 本文下載..☉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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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8 | 編 | 翁方綱(覃谿).八十六歲前/編輯梁他山刻印成《縮摹秦漢瓦當文字印》一書。本書概要:一卷一冊。翁方綱輯梁他山摹刻秦漢瓦當印而成。/1818﹣/之1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18年之001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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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8 | 亡 | 翁方綱(覃谿).八十六歲卒/一七三三年生。官至內閣大學士。精賞鑒,尤善考証。題跋碑帖,動盈卷帙。書學顏真卿、歐陽詢、蘇軾。清包世臣《藝舟雙楫》頗病其不解筆法。然其真書工整厚實,大似唐人寫經,其樸靜之境,亦非劉石庵所能到。存世有《廟堂碑唐本存字》、《蘇齋題跋》、《蘇米齋蘭亭考》、《兩漢金石記》、《粵東金石略》、《漢石經殘字考》、《焦山鼎銘考》。/之2 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18年之002則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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