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寶璜(菽堂)/光緒丙子進士,翰林院編修,主粵秀、禺山兩書院講席。/之53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76年之053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潘寶璜(菽堂)刻〔潘寶璜印〕正方回讀滿白文印。邊款為【椒堂山長屬仿漢印,黃士陵作。】/之96 真微書屋註:「璜」字應從{左金右黃}。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6則相同。
黃士陵(牧甫).四十歲/為潘寶璜(菽堂)刻〔菽堂〕正方白文印。邊款為【用衝刀法仿古銅印,就菽堂先生教,戊子陽月,陵。】/之97
全文與《篆刻年歷1051-1911》書籍版1888年之097則相同。